为儿子违规获取公务员身份梅州两官员违纪被处分
一人为儿子办虚假调动找另一人帮忙 26日下午,广东省纪委对外公布,省纪委根据群众来信举报和中央巡视组交办,对反映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勇生违纪问题进行了核查。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勇生、市政协主席李金元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被处分。 经查,钟勇生在担任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通过现任梅州市政协主席、时任五华县县委书记李金元等人,为其子钟某办理虚假人事调动手续、违规获取公务员身份。钟勇生、李金元均已构成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错误。 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钟勇生、李金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钟某的公务员身份;对参与钟某工作履历、人事调动、人事档案造假,或工作失职渎职的10名党员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梅州市纪委进行立案检查,并给予党政纪处分。 记者查询得知,今年59岁的钟勇生,1974年12月入伍,1982年1月转业后在梅县检察院工作,1991年3月任梅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1996年9月,钟勇生任正局级干部;2001年4月后,任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12年2月后,任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今年57岁的李金元,在2001年5月-2003年5月任梅州市五华县委书记,随后任梅州市副市长,2006年12月任梅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1年1月至今任梅州市政协主席。 从2010年10月起,陆续有人在网上举报钟勇生,说他利用职权,让中专毕业的儿子,边工作边取得函授大学文凭,仅工作8年多就提拔为副处级干部。网友还列出了干部考察通告佐证。 记者查询得知,2010年5月6日,《梅州日报》刊发了该市市管干部考察对象公示通告,其中列有钟某的情况:男,1982年2月生,汉族,广东梅县人,2001年9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确定为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政委人选考察对象。 昨晚,记者登录梅州市扶贫信息网,该网2011年6月刊载的一则新闻,说梅州市劳教所积极开展帮扶慰问活动,文中,钟某的身份是“梅州市劳教所党总支副书记、政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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