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走出“老人跌倒不敢扶”的困境
“老人跌倒不敢扶”的报道频现报端,但是一味地指责个别老人,却不进行社会深层原因地反思,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近年来,老人摔倒后无人敢扶,或者若扶必须摄像留证等无奈景象,不断见诸报端,这使我们必须关注老人这个群体的共同生存状态。或许,我们应当换个角度思考问题:被帮救老人讹诈传闻频现的背后是否隐藏着更深层次的无奈与悲情? 从直观角度来看,或出于有肇事者却找不到肇事者的担忧,或出于对高额医药费的恐惧,抑或出于对孩子责怪的害怕……才导致个别老人选择了最经济的“讹诈”救济。从更深层角度来看,让个别老人萌生“讹诈”念头的原因恐怕主要有两个:第一,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绝大部分人因无力承担高额医疗赔偿费用而选择丢弃道德与诚信,拒绝担责;第二,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老人伤病后其主要经济负担落入普通家庭,致使个别老人将帮救自己的好心人当成了救命稻草。 司法介入或许能解决一时的公平,但也可能导致老人跌倒无人敢扶的社会后果。助人者被讹诈,摔倒者无人敢扶,这两者相辅相成,互为因果。值得注意的是,司法介入讹诈事件,需要有证人和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如果证据环节缺失,司法也会陷入僵局,无法确定是讹诈事件还是责任事故,进而难以确保公平。如果老人讹诈事实存在,却无证据证实,那么助人的热心人非但没有得到表彰,还要被迫经历长达数月的司法程序,既误工费时,又劳人累心。这最终可能会换来“老人跌倒,无人敢扶的社会集体冷漠,由此也让司法和老人们自身陷入难上加难的处境。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莫纪宏提出,在西方一些国家,公民出现人身安全、意外,法律一般不会强加给普通公民以救助的责任,救助应是政府、公共服务组织的责任。作为普通公民,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把发生的情况及时告诉有关的公共组织,尽到告知的义务即可。由此可见,西方国家都未将过重的道德标准和救扶责任强压在普通民众身上,而是主动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保障义务。这与我们的传统文化明显不同。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原先的主要职能是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为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提供服务。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保障制度,难免会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职工(尤其是国有企业职工)、轻社会一般成员的特征和缺陷。社会保障制度本应由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来实现,其作用在于保障全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生活需求,特别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的特殊需要。其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社会救济制度、社会优抚制度、社会互助制度和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然而,正处在不断探索与完善之中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面临很多困境,比如城乡医疗保险差距较大,跨省办理程序复杂,申请救济条件严苛、程序繁冗,且救济金偏低等。尤其是有些孤寡老人因知识水平偏低,准备申请材料困难,往往申请一点救济金需要奔走多地、请求多人帮助,到处盖章审核之后才可能勉强完成,如此对于这些老人来讲无异于雪上加霜,所以一些老人无奈之下有可能选择了捡垃圾为生,也有可能选择“被撞倒讹诈”。 前不久,辽宁沈阳一网友晒出了温暖一幕,一老大爷被电动车撞倒后,对撞人者说:“孩子,我没事,我有医保,你赶紧上班去吧。”当人们看烦了街头擦碰拉扯的纠纷,听厌了“老人摔倒不敢扶”的言论时,老大爷的这句“孩子,我没事”的确让人暖上心头。难得的是,骑车男子撞倒老人后,也没有怕担责,马上扶起,连声道歉。被撞老大爷虽然一瘸一拐,却也能体贴谅解。这朴实温暖的场景,给人慰藉和信心,实在值得点赞。再仔细一看,其中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就是老人提到“我有医保”,而这短短四个字不仅道出了老人自己的安心,极好地维护了自己本初的善良,也还给社会一片温暖与和谐。说到底,能够让全国人民更加温暖的还是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味地指责个别老年人,却不进行社会深层原因地反思,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当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日前也发声,人社部门正在不断完善方案设计,按中央决策出台实施,解决养老金“双轨制”。这对老年群体的整体保障而言应该算是一个好消息。期望通过不断地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提升国民的整体素质,逐步消除类似于“老人讹诈”等扭曲的救济现象以及伤到老人后肇事者不敢担责的恐惧心理,力求让社会回归到诚信道德与法治和谐的轨道上来。 |
关键词:老人,跌倒,不敢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