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纠纷砍死网管三青年昨被判刑
16岁网管,因续费问题与几名青年发生纠纷后,三青年将年轻的网管砍死。昨日,记者从市中院获悉,三青年均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死缓不等刑罚。 据了解,被告人陶某、杜某、龚某都只有20来岁,且都曾因犯罪坐过牢。今年3月9日晚7时许,陶某、杜某等人到包河区南二环路上的一个网吧上网。当时,网吧网管是年仅16岁的小飞(化名)。因为上网续费问题,杜某等人与小飞发生争吵,其后杜某让龚某送来三把砍刀。当晚7时15分,陶某、杜某、龚某各持一把刀在网吧楼下,看到小飞等人正好在,冲上前去砍向小飞等人。陶某向小飞的右颈部猛砍一刀后,三人逃离现场。小飞因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杜某、龚某为琐事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使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法院判决陶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杜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龚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时,法院判决被告人陶某、龚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某、聂某经济损失。 (实习生郑丝语本报记者刘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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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纠纷|故意杀人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