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谢鹏飞涉受贿案
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谢鹏飞因涉嫌受贿罪,昨日上午9时40分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过堂受审,涉嫌受贿作案共20宗,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03万元、港币240万元、美金21万元。去年8月,谢鹏飞时任广东省政府参事,因严重违纪问题被广东省纪委“双开”并调查。 2013年1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指定由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于同年2月7日将该案交由潮州市中院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鹏飞于2001年至2012年担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其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郑少武等人(均另案处理),牟取利益,收受郑少武等人贿赂,受贿作案共20宗,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03万元、港币240万元、美金21万元。 庭审现场 谢鹏飞:对界定是受贿还是违纪有异议 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谢鹏飞坦陈:“这些都是事实,这些事实我不否认,都是我自己交代的,但我对事实的界定是受贿还是违纪有异议,例如指控的第13宗,是我的直接职权能做到的。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员,我相信对事实的界定,由法庭来依法认定。我最后会服从法律的判决。” 庭审时,谢鹏飞表示,他在省委省政府工作20多年,大家都说他人缘好、爱帮助人,“朋友让我帮忙我就帮忙,没有要求他们给我钱,也不是为了钱和好处去帮他们,他们事后为了感谢我给我钱,我没有坚守住公务员的底线收了这些钱,我认为是违纪。” 据媒体报道,2012年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厅级高官多达三十余名,而谢鹏飞就是其中之一。 2012年8月20日,广东省纪委通报,对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谢鹏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谢鹏飞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涉嫌犯罪。广东省委决定,给予谢鹏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根据2009年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专家研讨会公布的专家简介,谢鹏飞,生于1950年10月,今年63岁,海南文昌人。2011年4月,他卸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随后获聘广东省政府参事,聘期为5年,任职第二年就因严重违纪被“双开”。 据此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官方网站“研究队伍”一栏中的基本信息,1984年,谢鹏飞研究生毕业,在广东省委党校从事教学科研;1992年后在广东省委、省政府从事决策研究工作,历任省委政研室副主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职务,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显示,该中心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决策与政策研究机构。羊城晚报记者今日登录该网站,“研究队伍”一栏已经没有了谢鹏飞的名字。 除官方职务之外,谢鹏飞还曾兼任清华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委党校(广东省行政学院)、广东金融学院的客座教授。其研究课题多与广东省情密切相关,集中在社会发展宏观战略和经济科技发展政策上。主要论着有《广东发展之路》、《打造“智慧广东”:后金融危机时期广东经济转型的战略思考》等,并曾主编《广东发展蓝皮书》、《广东发展报告》。 据媒体报道,谢鹏飞长期从事决策研究,早在1996年就入选首批国家软科学研究专家。在大众媒体上时常以专家身份发声,对时局作出解读。谢鹏飞曾借鉴IBM的“智慧地球”概念,提出率先建立广东的传感网,对现存产业、系统进行改造,催生广东“物联网”产业集群,打造新的“智慧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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