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拟出台对失独家庭扶助服务政策
笔者1日从广东省人口计生委(日前与广东省卫生厅组建成立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广东省政协委员陈砺的提案答复中获悉,今年广东将探索实施系列失独家庭的扶助服务政策和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拟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对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以下简称“特别扶助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意见。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称,广东将提高扶助标准,并根据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情况,实行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标准;完善对特别扶助对象的养老扶助制度。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表示,将加大对特别扶助对象的医疗救助,给予特别扶助对象特病补贴,建立“绿色通道”,社区提供“家庭医生”服务;健全特别扶助对象服务制度,建立特别扶助对象联络人制度,健全特别扶助对象信息管理系统。 该委指,近年来,广东独生子女父母家庭逐渐增多,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逐年增加。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是广东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特殊群体,应得到社会关怀和扶助。广东对本省户籍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建立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但存在着扶助标准低、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广东省政协委员陈砺还在提案中建议,广东设立一个处理失独家庭问题的部门(或专职人员)和发放特殊的“失独”证明的建议。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对此回应称,因为涉及到部门职能之间的协调等因素,虽然目前在我们的措施中没有体现,但其建议很人性化,真正体现了对“失独家庭”的关心,是建立和完善失独家庭的扶助制度的一个很好的措施,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予以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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