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法制河北

钱款误存死者账户无法取出 法官调解银行全退还

http://www.hebei.com.cn 2013-10-31 16:01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长城网廊坊10月30日电(刘振山 任晓燕 崔立城)误将钱款存入已故亲人的银行卡内,却不知取款密码,而银行则以内部规定为由拒绝储户支取存款。近日,廊坊市香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储蓄合同纠纷案件。最终经法院调解,银行将储户存款全部退还当事人。

  高女士,香河县某村村民,婚后与其丈夫及公婆共同生活。张某是高女士婆婆的亲弟弟,因年迈且孤独一人,无人照顾、赡养,故一直与高女士一家人共同生活。2012年12月15日张某因病去世,其生前曾在香河县某银行开设活期储蓄账户,储蓄卡去世时存放在高女士家中。恰好高女士也在该银行开设了活期储蓄账户。2013年7月17日,高女士欲往自己的储蓄卡中存钱,因疏忽大意,误拿了死者张某的储蓄卡,结果将现金5000元存入了死者张某的卡中。后高女士去银行支取存款时才发现误存的事实。因张某已死亡,高某又不知道其储蓄卡密码,银行根据规定无法为高某支取存款,无奈高女士将该银行诉至香河县人民法院。

  今年10月23日,香河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根据原告高女士所提供的张某死亡证明、银行存款凭证及原告高某存款当日的银行录像资料,能够证实原告高女士确将5000元现金存入了死者张某的储蓄卡中。在此事实的基础上,主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法庭调解,最终,被告香河县某银行同意向原告高女士支付存款,至此一起较为特殊的储蓄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审结。

关键词:银行,储蓄,存款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郭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