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自制假炸弹向银行索100万被判刑1年
“80后”男子在花旗银行陆家嘴支行以引爆炸弹为威胁,向银行勒索100万元现金。银行工作人员在与该男子周旋过程中报警,随后赶到的警方将男子制服,并检查其随身携带物品,未发现爆炸物。近日,庞某被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自制假炸弹 今年28岁的无业青年庞某是广西柳州人,大学文化。今年1月1日来到上海后,整天在群租房内上网或出去游玩。案发前一天,他突发奇想,声称要干点事情来“影响”和“改变”这个社会。 于是,庞某出门在商店购买了一个灰色拎包和一个红黑相间的双肩包;在路边草地上又捡了一个圆柱体的水泥砖块装在包里,冒充炸弹;再在网上购买了汽车遥控干扰器冒充引爆炸弹的遥控器。 谎称办业务 1月16日12时30分许,庞某携带事先已装入圆柱形水泥砖块的双肩包和拎包,然后戴了一副黑框无镜片眼镜和口罩,乘坐公交车来到位于浦东大道1号船舶大厦1楼的花旗银行陆家嘴支行。在大厅咨询台,他向银行工作人员提出其业务必须找行长亲自谈。当被告知行长都在开会,庞某说可以等,并被引入该行贵宾厅。 一个多小时后,当该行一名副行长出面接待庞某时,客套话没说几句,庞某就从灰色拎包中取出了红黑相间的双肩包放在桌上。该包放在桌上发出了沉重的撞击声,副行长问他包内是什么,庞某说是现金和金条,然后要求租用银行保险箱。副行长觉得此人非常可疑,就先询问其个人信息,但是庞某都答非所问,于是婉言回绝了其开户要求。 索要100万 突然,庞某指着桌上的双肩包威胁说:“这是炸弹。”随后又将口袋中的汽车遥控干扰器拿出来,谎称是炸弹遥控器,并索要钱款100万元,否则将将银行炸毁。副行长一边与其周旋,一边设法启动保安预案并报警。15时50分许,庞某被随即赶到的警察制服。经公安机关对庞某随身携带物品进行检查和防爆搜查,未发现爆炸物。 触刑律入刑 案发后,公安机关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庞某进行司法鉴定,结果为:庞某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庞某在公共场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物质,并恐吓他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鉴于庞某能当庭自愿认罪,据此,法院依法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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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炸弹,银行,爆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