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法官驻村”上门服务
“前几天我和邻居有个农业纠纷,要在往日我需要坐车去县里向法院反映问题,交通、住宿、吃饭要花很多钱。现在有了驻村法官,只需一个电话,法官就可以上门服务,当天就可以依法做出调解。”一提起今年6月以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人民法院开展的“法官驻村”活动,阿热吾斯塘乡库台曼村村民艾合买提·玉赛因表示“举双手赞成”。 伊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骆家刚介绍,“法官驻村”在新疆法院系统尚属首例。这项活动开展以来,伊宁县人民法院共派出52名具有法官资格、执行审判一线办案的法官,在全县20个乡镇的142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了142个法官工作室,每位法官负责管理2到3个村(社区)的涉诉涉法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基层存在的矛盾纠纷,并进行依法调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伊宁县人民法院还开展了“巡回大接访”活动。驻村法官利用“巴扎日”(赶集日)农牧民较为集中的特点,以法律巡回审判车为平台,送法下乡,与当地群众面对面交流,提供法律咨询。截至目前,“巡回大接访”活动已接待群众200余人次,诉外调解数十起各类法律纠纷案件。 不仅如此,“法官驻村”还对基层村镇开展日常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伊宁县阿热吾斯塘乡党委副书记马云龙说,在农村集体经济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清理”工作中发现,当地农牧民由于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村民之间签订了大量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合同,“通过法官驻村工作,重新厘清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切实保护了村民的合法利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传教育处处长于会堂表示,虽然“法官驻村”工作在新疆刚刚起步,很多方面还需要探索和完善,但这种工作模式的出现正在逐步丰富为民司法、便民诉讼的内涵。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出台相关指导意见,鼓励全疆各级法院围绕司法为民这一核心,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将便民、利民的触角延伸到天山南北的乡村和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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