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驾校减时漏训、恶意压价 必须停业整顿
长城网9月21日讯(刘伟徐卫国孙虎)近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的意见》,指导全省进一步加强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对于资格条件不达标、教学设备设施不完善的驾校,必须限期整改达标;对于减时漏训、恶意压价的驾校,必须停业整顿;对于超范围经营、异地招生培训的驾校,必须严厉处罚;对于无证培训经营的,必须予以取缔;对于培训记录以及学时弄虚作假的,必须追究责任。 《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全省驾培行业发展要实现“两个转变”,即以数量扩张为主向以提高培训服务质量为主转变,由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式发展转变。在驾校发展布局上,对驾校比较集中的城区要放缓发展速度,甚至不予发展。对偏远的重点乡镇,在确有培训需求的前提下,予以重点发展,以满足当地群众就近学车需求。 《意见》明确,要监督驾驶培训机构规范填写《培训记录》,对《培训记录》进行严格审查,对达不到规定学时要求的不予提交公安部门考试。督促驾驶培训机构和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发放培训收费明白卡。加强对教练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管,建立教练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对教练员吃、拿、卡、要等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直至吊销教练员证,清除出驾培市场。建立驾校诚信培训经营档案,将行政处罚记录、资格审查降级、整改记录、学员投诉、满意度调查、新闻信息等动态情况,作为评价驾驶培训机构日常经营管理的依据。 《意见》还在加强科技环保推广应用方面做出要求,提出可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广泛利用网上培训、多媒体教学等环保教学方式,推广“互联网远程教学”、“情景模拟教学”,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电瓶汽车等节能环保教练车型开展教学。 据了解,2012年底全省民用汽车保有辆957.6万辆,千人汽车拥有量达到130辆。民用汽车保有辆的急剧增加,使机动车驾驶从职业技能转变为生活技能,培训对象和需求也呈现出多层次和个性化的特点,到2012年全省共有驾校646所,拥有教练车2.7万辆,基本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和民众学习驾驶的需求。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驾驶安全文明素质不适应现代汽车社会需求的问题日益凸显,对驾驶员素质和驾驶员培训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
关键词:驾校|漏训|压价|停业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