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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方案 10年后城市重污染天气有望消除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16 09:1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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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问题,特别是大气环境质量问题已成为河北省的头号问题!令人虐心的灰霾何时消散?污浊的重污染天气几时能休?

  记者从12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亦称“大气50条”)新闻发布会上得到了一个令人热切期待的、确切的答案:到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经过五年努力,全省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再利用五年时间或更长的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我省将PM2.5细颗粒物控制目标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实现目标的决心是:坚决完成,不折不扣、不讲价钱。

  据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智明介绍,《方案》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省政府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就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对接,省直9个相关部门在各市政府的协助下,数易其稿,编制完成,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工业转型升级和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充分研究后报省委常委会进行了研究,认真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最终稿。

  杨智明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说,《方案》最大的特点是制定的任务目标高。我省根据各市所处的区位、环境容量、污染程度、产业结构等方面因素,分区域、分城市下达了细颗粒物下降比例: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定州、辛集下降33%,邢台、邯郸下降30%,秦皇岛、沧州、衡水下降25%以上,而对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承德及张家口的要求是下降20%以上,“以此确保完成国家对我省提出的‘到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下降25%以上’的目标要求。”杨智明说。

  《方案》的一大亮点,就是将PM2.5细颗粒物控制目标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环境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倒逼机制。

  《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指标是,到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削减4000万吨,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钢铁产能削减6000万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大幅度削减;全省80%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完成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同时,要求在2013年底前,全省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省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全省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到2014年,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城市建成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到2015年,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全部淘汰黄标车。到2014年,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记者注意到,《方案》分为四部,共50条,对到2017年底淘汰落后产能、削减钢铁产能、压减燃煤量、燃煤锅炉煤改气、治理汽车尾气、限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机动车油品升级、城市建设扬尘和矿山扬尘治理、PM2.5年均浓度控制值等多方面提出了综合治理的严格要求,并对各级政府实施严格的考核和严厉的问责。

  为确保《方案》落实,我省构建了高规格的组织领导体系。由省长担任组长,有关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方案》还提出严格考核奖惩。即省政府与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企业。省政府每年初对各市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进行中期评估;2017年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实施方案完成情况好、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市、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优先提拔任用。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市、县(市、区),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监察、组织部门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上述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能评限批,取消我省授予的相关荣誉称号。《方案》明确,各市政府负责公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省环保厅将每月对各地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并通过媒体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最差和最好的20个县(市、区)名单。

关键词:大气|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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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赵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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