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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检察院积极构建未检工作新格局

http://www.hebei.com.cn 2013-07-16 17:1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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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泊头市检察院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构建违建工作新格局。

  一、突出制度引领优势,加强未检规范化建设

  该院确定了“以制度促规范”的发展思路。一是明确未检案件规范标准。制定了规范统一的办案标准,要求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法律监督等均严格落实特别程序,做到“四个统一”――办案程序统一、办案标准统一、办案格式统一、案卷装订统一。同时,通过建立未检案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全市未检案件质量的动态监控;通过建立科学的未检工作考评体系,促进未检工作规范发展。二是完善未检案件办理规则。要求未检部门结合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和刑诉规则,对已有的未检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未成年人特别程序中的新规定进行细化,形成了一整套未检工作制度机制。积极与市公安局协商会签《关于落实讯问未成年人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的若干规定》,统一规定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时应当出具的证明材料。泊头市检察院率先修订了《未检部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办法》等配套工作制度,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提出明确要求,对全市各政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加以规范。三是统一未检办案执法尺度。通过三种途径引导未检部门统一执法标准。一是案例指导。定期通过检察内网将高检、省院发布的指导案例下发,为办案提供参考。二是备案审查。通过加强备案审查发现未检办案的问题,对明显存在执法标准偏差的案件,及时沟通,必要时调卷审查,提出纠正意见。三是调研分析。定期对全市未检办案情况进行调研,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加以分析,及时研究对策,对个别问题采取点对点、面对面沟通解决。

  二、突出机构引领优势,加强未检基础建设

  按照高检院、省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提出“以机构促发展”的设想。一是加快未检机构专业化建设。目前,已经争取并经批准独立编制的未检机构,且人员到位并开展工作。二是促进未检工作区建设。在全省率先提出依托派驻检察室,将未检部门专业优势与派驻检察室区域优势有效融合。选择近年来发生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学校驻地、留守儿童数量多的乡镇派驻检察室设立未检基层工作区,科学规划工作区布局,在工作区设置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心理疏导室、亲子约谈室、法制宣传书屋等,为开展基层未检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该院开展的未成年人不起诉训诫教育和跟踪帮教,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通过落实省院关于开展“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与辖区中小学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要求每名未检干警都兼任一到两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该院所有党组成员都担任一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带动该院青年干警参与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在中心乡镇设立了“家长讲堂”,以真实鲜活的案例讲解,提高未成年人家长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重视程度,收到了明显的效果。该院积极引导处于帮教考察期的未成年人加入该院的青年志愿者队伍,向他们传递“服务社会、关爱他人”的理念。四是推动“青少年维权岗”创建。目前,该院被确定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该院都主动与当地团委联系,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积极参与团委组织的“送书到农村”等活动,与乡村小学手拉手、结队子。

  三、突出科技引领优势,加强未检信息化建设

  坚持“以科技促进步”的理念,多途径提高未检工作的科技含量,带动未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办案过程信息化。在全市未检实现网上办案的基础上,又实现了备案材料网上传输,缩短传输时间,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时效性。同时,与法律援助中心开通了专用电子信箱,将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信息及反馈情况等通过电子邮箱传送,确保未成年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二是法制宣传网络化。该院开通了“梨乡检察伴你成长”的检察微博,通过网络为青少年答疑解惑,开展犯罪预防工作。很多青少年在网上留言,参与法律知识的讨论,提高了未检工作的影响面。三是教育方式科技化。该院在派驻检察室专门建设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专门聘请了有关专家参与设计建设,以多媒体等高科技手段展示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提高法制宣传的科技含量,提高法制宣传效果。(张丙真 李泽召)

关键词:泊头,检察院,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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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李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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