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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矿区检察院推行青年干警“双岗”设置以尽快提高年轻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http://www.hebei.com.cn 2013-07-03 08:2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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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区检察院党组根据“院小人少”,近两年新增青年干警多等实际情况作出决定,推行在青年干警中实行“双岗”设置,以解决干警岗位设置单一,工作流动性差,机动性不足,难以快速提升综合工作能力等问题,旨在加强对年轻干警的业务锻炼,快速培养业务骨干,以适应各项工作的需要。

  一、明确“双岗”制度设置。“双岗”分为“本职岗”与“培养岗”,“本职岗”为干警现属岗位,“培养岗”为第二岗位,分为批捕起诉组、自侦工作组和综合工作组三个组。全院干警,凡40周岁以下者,均需报名参加“培养岗”。在工作中,做到以“本职岗”为主,“培养岗”为辅,两个岗位同时实践,加强工作研究,让检察干警尽快适应不同岗位的检察工作,以有效缓解检察工作量大、检察人员少、调研困难等问题。

  二、“培养岗”队伍组建。在干警报名的基础上,结合各自本岗工作实际,由政治处与有关科室协商确定“培养岗”人员及“培养岗”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名年轻干警都要在培养岗上参与办理1-2件案件,熟悉“培养岗”的业务流程及工作要求,以达到快速提高综合素质的目的。具体岗位及时间安排根据干警个人特点及工作需要机动安排。

  三、“双岗”考评机制。为保障“双岗”办案质量,为每名“双岗”干警建立了“执法档案”,以加减分的形式记录每次执法办案情况,并由政治处、公诉、反贪、反渎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重点对干警动态岗的执法质量、执法水平、执法作风等情况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不仅将其记录在执法档案中,而且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的参考,对于在动态岗上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优先列为晋升提拔对象。

  四、“双岗”工作模式。“双岗”干警要以“本职岗”工作为主,如遇“培养岗”工作需要,原所在部门应当克服困难,妥善安排,积极给予配合。“培养岗”所在部门,要对“双岗”干警要开展如“一对一”帮带、精品案例讲解、办案流程培训等一系列的上岗前培训,并要善于协调,充分合理使用干警。切忌抽而不用,效率低下,要充分考虑“本职岗”的工作实际,不断提高统筹水平。(刘佳晶)

关键词:矿区检察院,青年干警,青年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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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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