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治理涉农职务犯罪
新刑事诉讼法修订以后,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查处提出了更高要求,张北县检察院结合新刑诉法的要求,与县委、县政府积极联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以实现涉农职务犯罪的综合治理。 第一,加强农村干部的思想教育。与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配合,组织农村干部学习新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学习中央下达的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农村干部的法律意识,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同时,还要对他们进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 第二,加强乡镇、村委等基层组织的财务管理。一是和财政局积极联系对财务管理人员实行教育培训,考核后上岗。二是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加大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努力完善村帐乡管制度,把好开支关,并实行定期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三,切实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一是深入农村全面掌握新农村建设的社情,注重收集新农村建设中各领域、各环节发生的信息,及时发现、挖掘涉农职务犯罪,遏制犯罪的发生。二是重点查办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的涉农案件。三是正确处理大案与小案的关系。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对于群众联名举报,长期举报甚至引发群众上访的案件,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即使涉案金额不大,也要依法查处,通过办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安定一方。 第四,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强与当地党委的汇报联系,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协作与配合,构建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姚晓俊 崔建雄)
|
关键词:张北县,检察院,职务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