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制炸药获重判 庭审宣传效果大
近日,行唐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了杨某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一案的法庭审理。经查,被告人杨某自2012年10月起,利用非法制造的炸药50多公斤,制造成50型二响爆竹半成品一千多个,被公安机关在其家中缴获。 开庭当日,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公诉人结合证据从理论角度分析了杨某的行为依法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根据法律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知老百姓私自制造烟花爆竹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触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并结合当前社会上发生的几件重大爆炸案件,阐述了非法制造爆炸物的社会危险性。本次庭审方式既树立了法律权威,又使旁听人员受到了深刻教育,增强本案的社会效果。现该案已审理完毕,法院将择期宣判。(高队华 刘旭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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