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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泊头市检察院建立四项机制有效提升案件质量

http://www.hebei.com.cn 2013-06-27 16:2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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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泊头市检察院为避免瑕疵案件的发生,建立健全了四项机制,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具体做法是:

  建立年度案件质量调研机制。针对案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有效遏制等进行调研,形成案件质量调查报告,并提请检察长召开全院案件质量讲评会,逐一剖析、讲评质量问题。

  建立执法办案情况定期分析机制。利用业务管理软件及流程管理同步监控涉及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30余项指标数据,发现数据变化异常的,及时提醒业务部门查找原因,采取对策。

  建立重点案件质量同步监督机制。设立专职案件质量同步监督员,通过调阅案件审查报告、案件卷宗、列席办案部门案件讨论会的方式对检察机关正在办理的拟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拟从轻处理、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拟撤案、重大疑难敏感、易引发涉检信访等五类案件进行同步实体监督。

  建立案件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制定《案件管理细则》,明确主管检察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承办人、内勤的工作职责。制定《讯问犯罪嫌疑人现场监督管理办法》、《出庭公诉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及出庭公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考核。

关键词:泊头,检察院,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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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李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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