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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辞职后勒索副局长5.6万元 称有其雅照

http://www.hebei.com.cn 2013-06-19 08:2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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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广州一名司机辞职后多次向此前服务过的副局长发短信,称有其不雅照,并先后勒索5.6万元。日前,该司机被广州市中院数罪并罚,终审判刑3年6个月。 1980年生的匡青山,湖南祁东人。2006年1月至2010年6月,他在广州市政府某直属单位做副局长蒋某的司机。匡青山称,2010年11月,单位知晓其男女关系的问题后,他自动辞职。

  据法院查明,2011年1月至7月间,辞职后的匡青山以打电话、发信息等形式与蒋某联系,以对外公布蒋的不雅照片使其受到处理为要挟,先后多次以“借款”为名索要钱财共2.6万元。2011年7月26日,他再次向蒋索要3万元时,蒋向公安机关报警,其在天河区政府门前收取3万元时,被民警抓获归案。

  据蒋某称,匡青山在短信里说掌握了他的不雅照片,但自己并没亲眼见到。他曾要求对方发一张来看看,但对方未发。匡在短信中说,2010年10月左右,蒋在梅州扶贫时,因与当地的同志喝了太多的酒,与陪唱女孩有不雅行为;还有一次是,蒋2010年上半年在从化谈业务工作时与当地朋友一起唱卡拉OK与陪酒女孩有不雅行为。

  被抓后的匡青山表示,他只是想吓唬蒋某,好让对方快点拿钱出来。他记得2010年下半年,蒋带他到梅州扶贫时在一家夜总会唱歌,蒋有不雅行为,他当时用手机拍了照片,但已在2011年3月删掉。

  匡青山被抓后,公安人员还从他身上缴获了一张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秘书处的工作证。据法院查明,2010年,匡青山认为持有中共广州市委的工作证可以为自己的日常生活带来好处,便以30元的价格伪造了一张上述证件。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匡青山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匡青山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日前,广州市中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羊城晚报讯记者董柳报道:广州一名司机辞职后多次向此前服务过的副局长发短信,称有其不雅照,并先后勒索5.6万元。日前,该司机被广州市中院数罪并罚,终审判刑3年6个月。 1980年生的匡青山,湖南祁东人。2006年1月至2010年6月,他在广州市政府某直属单位做副局长蒋某的司机。匡青山称,2010年11月,单位知晓其男女关系的问题后,他自动辞职。

  据法院查明,2011年1月至7月间,辞职后的匡青山以打电话、发信息等形式与蒋某联系,以对外公布蒋的不雅照片使其受到处理为要挟,先后多次以“借款”为名索要钱财共2.6万元。2011年7月26日,他再次向蒋索要3万元时,蒋向公安机关报警,其在天河区政府门前收取3万元时,被民警抓获归案。

  据蒋某称,匡青山在短信里说掌握了他的不雅照片,但自己并没亲眼见到。他曾要求对方发一张来看看,但对方未发。匡在短信中说,2010年10月左右,蒋在梅州扶贫时,因与当地的同志喝了太多的酒,与陪唱女孩有不雅行为;还有一次是,蒋2010年上半年在从化谈业务工作时与当地朋友一起唱卡拉OK与陪酒女孩有不雅行为。

  被抓后的匡青山表示,他只是想吓唬蒋某,好让对方快点拿钱出来。他记得2010年下半年,蒋带他到梅州扶贫时在一家夜总会唱歌,蒋有不雅行为,他当时用手机拍了照片,但已在2011年3月删掉。

  匡青山被抓后,公安人员还从他身上缴获了一张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秘书处的工作证。据法院查明,2010年,匡青山认为持有中共广州市委的工作证可以为自己的日常生活带来好处,便以30元的价格伪造了一张上述证件。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匡青山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匡青山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日前,广州市中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关键词:司机,勒索,副局长,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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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新浪网
责任编辑:李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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