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开发区检察院批捕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秦皇岛开发区检察院加大对危害民生案件的办理力度,通过提前介入方式,锁住案件的关键性证据,于6月7日批捕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犯罪嫌疑人孙某于2010年8月通过与秦皇岛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承揽了秦皇岛开发区某村新民居建设小区的部分建筑工程,该小区工程已在2012年年底全部完工。2011年10月,孙某在工程尚未完工的情况下离开,拒不支付雇佣的赵某、胡某等百余名工人工资,后欠薪工人在多方寻找孙某未果的情况下,多次找到秦皇岛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市政府机关、开发区管委反映情况,经多方联系,仍然找不到犯罪嫌疑人孙某。2013年2月27日,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其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孙某支付工人工资,孙某仍拒不支付并藏匿。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现已将孙某捉拿归案。经查,孙某共拖欠工人工资达269万余元。 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打击破坏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秦皇岛开发区检察院在得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就依法提前介入,及时对该案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田慧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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