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交警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为营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兴隆交警自6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一是定时组织专项行动,以县城区主要路口和秩序较乱、事故多发的路段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服从民警指挥,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行人不走人行横道、人行道、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坚持逢违必纠,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用足执法手段,严格处罚,发现一个、纠正一个、处罚一个、教育一个,确保处罚、教育到位,绝不姑息、迁就。 二是整治酒驾、醉驾由县城区向乡镇和乡村公路延伸,载客汽车向载货汽车、摩托车延伸。专项行动邀请媒体随警作战,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浓厚氛围,使整治酒驾形成高压态势。 三、针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时段、路段分布特点,部署警力,切实做到路口、路段见警车、见警察、见管理、见执法、见效果。(王燕 刘秉文) |
关键词:兴隆交警,酒后驾驶,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