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德 能 勤 绩”四结合
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础,也是检察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永恒的主题。如何抓好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各项检察工作服务是各级检察机关长期思考的一个问题。笔者认者,抓好队伍建设应坚持做到“德、能、勤、绩”四个结合。 一、抓队伍建设要与“德”相结合 德就是责任,就是人品。德行不好、责任心就不会强;德行好责任心才强。检察机关在队伍建设中首先应把德放在首位,要求每一位检察干警要加强党性修养、和理论素养,做一个高品位的人。因此,无论是在检察干警的招聘过程中,还是在干警队伍的日常学习培训过程中,首先应坚持的是“德”字当头,加强品德教育和党性教育,对哪些德行不好的人,无论他有多高的才华、多硬的关系,都应该清除出检察队伍。其次,品德教育还应体现在检察干警对工作的定位中,要求干警对工作要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牢记自己的责任所在、使命所在,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各项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做得实而又实。再次,检察干警的德还应体现在办案工作中,既要严格执法,更要人性化执法,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抓队伍建设要与“能”相结合 能就是能力,就是工作水平和办事能力。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离不开干警队伍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使检察干警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方面,通过各种形势的学习培训,使干警不断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增长知识,增强本领;另一方面,通过大规模的岗位练兵活动,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有针对性地对检察干警进行强化训练,在检察工作的各个领域培养业务能手。同时,加强对检察干警职业操守的培养,使干警无论在什么工作岗位上,都要尽己所能,竭力工作,踏踏实实做好本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具体工作中,要严标准,高质量,要全面落实好上级机关和本院党组的各项决策,实现既定目标,这样才能推动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抓队伍建设要与“勤”相结合 勤就是干活儿,不能懒惰。天道酬勤,要搞好队伍建设、做好检察工作,更要在“勤”上下功夫。要求检察干警要做到口勤、手勤、腿勤,工作中要做到勤于请示、认真办理、抓好落实。对上级检察机关和本院党组制定的各项决策、措施、规划要及时、积极地付诸行动,要有不怕吃苦、不怕吃亏、不怕麻烦、迎难而上的精神,要把“盯住办、马上办”作为工作中抓落实的信条,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来,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 四、抓队伍建设要与“绩”相结合 检察队伍建设的最后成果要体现在工作业绩上,队伍建设和工作业绩是相符相成的,很难想象队伍建设一团糟的一支队伍会干出良好的工作业绩。工作要靠实打实,干工作走马观花靠不住,成绩靠蜻蜓点水得不来,因此要舍得下功夫,卖力气,动真格。工作中虽然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但是要坚信没有过不去的坎。只要有敢抓的干劲,持之以恒的决心,目标确定下来,就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就要拿出成绩,做出样子。年底什么成绩也没有,那就是工作没有落实好,队伍建设工作也肯定没有做好。 检察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以“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为抓手,抓基层、抓长期、抓落实,一定会有效果。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挑战在前,使命在肩,全体检察干警要发扬再接再厉的精神,保持一往无前的锐气,以真抓实干的作风把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一定会取得好的成绩。(李建合 聂军锋) |
关键词:检察,工作,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