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检察院批捕首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近日,沽源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以交通肇事犯罪批捕了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卢某。 2013年4月24日中午,趁父亲不在家,卢某开着父亲的车出去兜风。卢某在大街上转悠了一会就想去打游戏,在去游戏厅的路上,由于车速太快,卢某根本就没来得及反应,便与一骑电动车的小女孩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当场死亡。出于害怕,卢某下车后并没有实施救助,而是逃到了一小区躲藏起来,几个小时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受理此案后该院办案人员认真审阅了案卷,认为本案中卢某虽是未成年人,但是卢某无证驾驶,又有逃逸的情节,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社会危害性极大,遂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卢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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