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遏制违法建设的专项行动已实施1个月。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5月31日前,各区县将上报辖区内全部违法建设台账情况。5月1日后,将暗访各区县,如发现仍有在施违建,将要求区县政府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据统计,4月份以来,12345和96310热线接报违法建设数量同比增加40.4%和80.8%。从3月28日至今,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在施违法建设有2334处,其中位于东城区、朝阳区、西城区、海淀区的占68.4%。
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重点督察“零增长”目标完成情况,5月1日后,市领导将分别带队到各区县检查。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力量,集中对各区县暗访,如发现还有在施违法建设,将下达督察通知单,要求区县政府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送监察机关。同时,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也将参与监督区县、乡镇政府执行落实情况。
据了解,市里已批准成立市一级督察机构,并要求各区县、乡镇都要成立督察机构,落实问责机制。完成不了遏制违建目标、不执法、执法不严、不作为,甚至参与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要严肃处理。
-背景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代履行,或委托第三人代履行。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处理。(记者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