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法制河北

霸州刑警打掉一个“碰瓷”敲诈恶势力团伙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26 15:18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3月29日,霸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经缜密经营,重拳出击,成功打掉一个长期在廊泊公路、112国道、106国道驾驶机动车以“碰瓷”的方法敲诈勒索过往司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团伙成员戴某(男,26岁,黑龙江省大兴安岭人)、马某(男,36岁,霸州市霸州镇人)、赵某(男,23岁,霸州市霸州镇人)、肖甲(男,23岁,霸州市康仙庄人)、肖乙(男,26岁,霸州市康仙庄人)等五人被抓获归案。目前,戴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事故频发引注意2013年3月26日,霸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一犯罪线索,一名男子多次发生刮蹭交通事故,有以“碰瓷”的方式进行敲诈勒索犯罪的重大嫌疑。随后,霸州刑警大队迅速对近年来该人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逐一进行梳理,发现2011年2、3月份的一天,文安县滩里镇一司机驾驶大货车由北向南行至津保高速胜芳出口北100米处时,该男子驾驶黑色轿车行至其前方,故意踩刹车,造成其追尾交通事故,后该男子向大货车司机索要现金4000元。为进一步了解案情,霸州刑警大队重案中队对大货车司机进行了细致询问,发现该起事故正好发生在大货车长时间占用超车道的时候,且该男子的黑色轿车损坏并不严重,该男子对事故发生的时机和力度把握的恰到好处,这就是人们所讲的“碰瓷”。民警经进一步工作获悉,该男子真实姓名叫戴某,男,26岁,黑龙江省大兴安岭人,并经常因为出“交通事故”到胜芳交警队接受调查。

  “碰瓷”团伙浮水面

  为早日将嫌疑人戴某抓获归案,民警火速赶至胜芳交警中队了解情况,当提到戴某这个名字的时候,处理事故的交警果断反映,该人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对其印象深刻,且提供了戴某多次发生“交通事故”后所绘制的现场图、现场照片、笔录等资料,办案民警通过交警的出警录像、现场照片发现,与戴某共同作案的还有多人,一个“碰瓷”团伙浮出了水面。主管刑侦副局长樊满奇、刑警大队长刘颖华获悉后指示,要缜密排查、细致取证,彻底查清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将该团伙迅速打掉。 2013年3月28日,重案中队经大量的侦查取证工作后,逐渐摸清了一个以戴某、马某(男,36岁,霸州市霸州镇人)、赵某(男,23岁,霸州市霸州镇人)、肖甲(男,23岁,霸州市康仙庄人)、肖乙等(男,26岁,霸州市康仙庄人)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的犯罪事实。经查,自2009年以来,戴某纠集赵某、马某等人,在112国道、106国道、廊泊路多地以“碰瓷”的方式多次敲诈勒索过往货车司机,涉案金额巨大,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时机成熟尽收网3月28日13时许,重案中队得到消息:戴某正要去霸州胜芳交警队接受调查。获知该线索后,重案中队迅速组织警力,最终在胜芳交警中队抓获了团伙主犯戴某,后民警根据犯罪嫌疑人戴某的交代,陆续在霸州市南关将马某抓获、在112国道霸州市百米渠道口将赵某抓获、在106国道一修车门脸将肖甲、肖乙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戴某、赵某等五人分别交待了多次进行交叉作案,在112国道、106国道、廊泊路等多地以“碰瓷”的方式敲诈勒索过路货车司机的犯罪事实。(齐芳)

关键词:霸州|刑警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长城网综合
责任编辑:郭洪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