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一法院判决文书网上全公开 建数字法庭
昨日,笔者打开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法院的网页,发现该法院民事、刑事、行政和审判监督裁判文书均可上网查阅,近期开庭排期的案件也全部上网。南澳法院院长刘育生介绍,从去年6月以来,该院向全社会承诺所有法律未禁止公开的裁判文书,一律在网上向社会公开。此前,省高院院长郑鄂曾要求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要让全省所有的裁判文书均能在网上查阅。 亮点 该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全部通过汕头法院网和南澳法院网同时予以公开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裁判文书不予上网公开的申请。双方当事人都向法院提出申请,或者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有正当理由的,裁判文书可以不予上网公开 对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中当事人的基本身份情况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如将当事人姓名的第一个字改为“某”字,将身份证后四位改为XXXX 建设了全省第一个高清数字法庭,可实时进行庭审直播 启用远程电子签章,使困扰下属法庭多年的难题迎刃而解 裁判文书上网“冷热不均” 裁判文书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要一环。根据法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审判秘密、当事人隐私及未成年人案件等之外,裁判文书原则上均应公开。但在实际执行中,因为信息化程度的制约,或因为思想不够解放,很多法院未能将所有的裁判文书上网,而是“挑选性”地上网。 对此,省高院院长郑鄂有很精辟的论述:“裁判文书上网,法官当然会有压力……公开了裁判文书,你想他能不好好断案吗?多少眼睛在盯着,写个错别字别人都笑话的。”他还说,公开一方面既是对法官的监督,另一方面也是让法官提高自身的素质,展示自身的形象。笔者了解到,受客观或主观原因影响,我省各法院在裁判文书公开上呈现出“冷热不均”的情况。 笔者浏览了全省多个法院网站,发现中级人民法院情况稍好,上网的裁判文书较多。但区县一级法院裁判文书的公开情况就不容乐观。如笔者随机打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网站,发现在裁判文书公开一栏中,仅有速裁庭有裁判文书上网,民一、民二、民三和刑事庭、行政庭、审监、执行等庭室,公开的裁判文书数为零。遂溪县人民法院的网站更为简单,上面仅仅罗列了“本院概况”、“领导班子”、“审务公开”、“法院动态”等栏目,根本没有关于裁判文书公开的内容。 发达地区法院的情况就要好得多了。如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的网站中,裁判文书公开的程度非常高。该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判决书,执行案件的执行异议裁定书及其他行使执行裁决权的裁定书均能在网上查到。同时,为保护当事人隐私,该院所发布文书均已对当事人基本信息等作删除、隐去等技术处理。 南澳法院司法公开力度大 南澳县是位于汕头市的一个海岛小县,辖内人口不足十万人。南澳法院是我省较小的县级人民法院,目前在编人员39名,法官只有10多名。2012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7件,结案247件。此外,该院2012年审结了165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127件,调撤率达到73.8%。管辖人口较少,受理案件较少,但审结率高,案件质量也高。为推动法院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南澳法院领导班子决定把突破口定在司法公开上。把凡是能公开的司法活动全部对社会公开,确保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进行,以此来提升法院工作。 南澳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该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全部通过汕头法院网和南澳法院网同时予以公开。笔者在该网站上看到,今年以来审结的15宗案件,以及去年下半年以来的所有案件,都能在网上查到。 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该办法特别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裁判文书不予上网公开的申请。双方当事人都向法院提出申请,或者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有正当理由的,裁判文书可以不予上网公开。但裁判文书具有法院适用指导意义的,不受当事人申请的影响,应当上网公开。 南澳法院对裁判文书的公开还作出了更多人性化的考虑。如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对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中当事人的基本身份情况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如将当事人姓名的第一个字改为“某”字,将身份证后四位改为××××。 笔者还了解到,建立了规章制度之后,案件承办部门在裁判文书生效的当月,就可将上网的电子文档送到法院研究室;研究室只需一名专门人员,根据分管院长的意见,对裁判文书进行上传、更新和删除。也就是说,就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来说,人力成本并不高。南澳法院作为一个边远海岛小法院,能高质量地完成省高院的要求,加大公开裁判文书的力度,此举对于信息化程度较低的粤东西北不发达地区法院,无疑有非常大的借鉴作用。 安装统一电子签章系统 南澳法院依托裁判文书全部上网的勇气与决心,还建设了全省第一个高清数字法庭,可实时进行庭审直播。今年以来,就在汕头法庭网上进行了四场庭审直播。 除此之外,南澳法院还启用了远程电子签章,使困扰下属法庭多年的难题迎刃而解。南澳法院辖下的云澳法庭地处偏远,是南澳县法院唯一的派出法庭。从云澳法庭到县法法院机关往返一趟需30多公里车程。在远程电子签章启用之前,云澳法庭的办案人员常常不得不为了法律文书上的一个公章,每天多次往返奔波于法庭与县法院之间的山路上。这在无形中加大了法庭的办案难度,而且也增加了当事人诉讼时间、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 为了提升司法效率,南澳法院去年作出决定,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在资金、技术、人员上的支持,统一启用电子签章系统。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南澳法院已全部统一安装了电子印章系统,并特别为云澳法庭添购了专业的彩色激光打印机,配备了专门电脑,培训了书记员。截至去年年底,南澳法院本部及派出法庭已完全实现了审判文书的电子签章。 2012年5月31日,云澳法庭受理了一宗离婚案件,原告温女士家住紫金县,但为了生计在深圳打工,被告王先生在东莞打工。由于双方当事人都在异地,且对立情绪较大,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每通知一方当事人到庭都得提前一个星期。几经调解之下,法官终于做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庭审结束后不到十分钟,当事人就拿到了法庭出具的调解书。主办法官说:“要是在过去,这样的案件,当事人至少还得再来法庭一两趟,根本不可能庭审后当场拿到法律文书。是远程电子签章让他们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及旅差费。”(戎明昌宿华文林兆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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