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法制聚焦

购买毒品用于抵债 赚取差价被判贩毒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28 08:57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一男子用毒品抵债,从中赚取小钱,自以为占了便宜,却因贩卖毒品被判处刑罚。3月25日,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林爽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9月,林爽的女朋友李某向其闺蜜杨某借了800元钱,约定借期是一个月。林爽知道杨某是吸毒人员,经常需要毒品,于是他耍了个小聪明,在替李某还钱时,向杨某提议用毒品抵账,得到杨某的同意。2012年10月底,林爽花900元钱买来30颗麻古(一种加工后的冰毒片剂),再以1000元的价钱交给杨某,抵扣掉李某所欠的800元债,另外收取了杨某200元的购毒款。

  经检验,这些麻古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毒品成分。

 

关键词:贩卖毒品罪|判处刑罚|提起公诉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李军朴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