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安委会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从加强生产源头环节安全质量、强化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推进拆解回收环节安全管控4个方面提出14项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
方案要求,增加涉及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源头安全水平的相关规定要求,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强化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整治,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推动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的查处,督促电动自行车使用较多的外卖等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规范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梯次利用。
方案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同向发力,强化齐抓共管合力。深化宣传引导,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事故风险的社会面宣传教育。对超标车禁止销售、存量淘汰退出以及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措施,强化政策解读。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制定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记者 郝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