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郑可欣 通讯员 王迪)为加强打击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涉酒交通事故,邯郸交巡警支队复兴三大队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9月12日凌晨,复兴三大队二中队民警连续查获四起酒驾案例。为提醒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酒后驾驶机动车,曝光该四起酒驾典型案例,予以警示。
9月12日4时57分许,驾驶人韩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联纺西路与百家大街交叉口西200米被民警查获。查获当时,驾驶人韩某试图逃跑,被民警当场拦截,遂民警对其酒精初测结果显示有酒精,而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韩某曾于2019年因饮酒驾车被处罚,这次被查获属于再次饮酒,驾驶人韩某对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且对其酒精检测结果予以认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韩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被处罚款、吊销驾驶证,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
9月12日4时21分许,驾驶人赵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联纺西路与百家大街交叉口西200米被民警查获。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后陆续在5时32分左右赵某某和张某均在同一点被查获,赵某某的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张某的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分别对驾驶人赵某、张某、赵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