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咱们民警了,挽回了我的损失。”8月15日,邯郸市居民白女士特意到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拉着民警的手,再三表示感谢。
8月4日20时许,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刑警五中队接到白女士的报警,称其车里的7000余元现金被盗。接到报警后,刑警五中队民警立即启动侵财案件侦办机制,开展侦查工作。
通过现场询问,民警了解到白女士当天带着父母开车从沙河市到邯郸市来看望亲人,将车停到小区附近后,她就陪同父母上楼了。直到下午买东西结账时,才发现钱包里的钱不见了,白女士顿时着急不已,连忙开车返回寻找未果后报警求助。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发现汽车的门窗没有被砸、被撬痕迹,经询问白女士得知,白女士停车时因粗心大意忘了锁车门,这才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了解情况后,民警判断这是一起“拉车门”盗窃案,于是通过调取公共视频、走访摸排等方式,按照白女士提供的时间轴进行分析研判,逐一排查可疑人员。经大量走访排查,办案民警最终锁定同小区一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根据相关线索,民警于当日22时许将该男子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郝某某供述,其当天15时左右在小区遛弯时,绿化带小路旁停着的白色轿车挡住了他的路,便想试试能否拉开车门偷点东西,谁知车并未上锁,郝某某一拽车门便打开了,打开车门后他看到扶手箱上放着一个女士手包,里面有一沓百元现金,于是郝某某拿走钱后将包放回原处便离开现场。让他没想到的是,他偷走的钱财还没捂热,民警就将他抓获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
盗窃车内财物案件作案时间短、手段简单,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车主疏于防范的心理。警方提醒广大车主,无论离车时间长或短,都要锁好车门、车窗、后备厢。同时避免在车内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赵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