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郑可欣 通讯员 张丰)7月19日18时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磁县大队民警正在高速桥东执勤,在对一台车牌为冀DP***2小型汽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一身酒气,于是对其进行吹气式检测,显示数值为97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
驾驶人王某某称,自己中午喝了杯啤酒,因自己父亲身体不适,为了及时去看父亲,才冒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途中被交警查获。
在进一步核实过程中,民警有了新的发现:该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异常。经过询问得知,驾驶人王某某在2020年4月15日因醉驾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而后将捡来的驾驶证更换驾驶人照片,携带变造后的驾驶证继续上路行驶。
经对驾驶人王某某血液乙醇含量进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6.2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王某某已经被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所有驾驶证证件信息都是联网可查的,所有不法商家所售的“包真”驾驶证,不可能被录入信息系统的。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要企图利用假驾驶证蒙混过关。驾车出行安全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人和社会负责,时刻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珍惜生命,自觉遵守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