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蔡洪坡 通讯员 于世强)6月15日,记者从省交管局获悉,为深入贯彻实施《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和道路通行管理,有效管控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行为,降低涉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即日起至10月31日,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我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本地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涉及电动自行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的易发多发点段进行分析研判,深入梳理本地2021年以来的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规律特征。因安全设施不到位、交通组织不合理等原因造成电动自行车违法和事故多发的,交管部门将积极联合道路主管部门进行整改提升,消除安全隐患。
曲周交警开展整治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行动。资料图
在科学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研判结果,划定整治的重点区域和路段,根据违法发生特征,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的管控。行动中,公安交管部门将采用日常查控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涉及电动自行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促进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和突出违法行为查处率。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和涉及电动自行车号牌违法,将以提醒纠正为主。通过观看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等多种方式对现场查纠到的电动自行车违法驾乘人员开展教育,督促其自觉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提升自觉守法意识,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
同时,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实行“快捷办、一次办、网上办、掌上办、上门办、流动办、延时办、错时办”,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车辆登记上牌工作,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按照“全面覆盖、就近办理”原则,在车辆管理所、派出所、交警中队、政务服务中心、邮政、银行、保险、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等场所广泛设立登记服务站点,方便群众就近快捷办理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