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疫情防控对现场环境执法带来的影响,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梳理了82项自查整改要点,涵盖大气、水、土(固废)和厂区面源环境等,要求企业对照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向县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报备。
同时,依托在线自动监测、远程质控、分表计电等科技手段,通过“线上+线下”联查、跨地域多点同查、云上巡查等方式,对各点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时管控,对违规排污行为固定取证。自实行“云执法”监管模式以来,共完成网上巡查1200余次,电子取证15条,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记者 陈正 通讯员 麻艳超 蒿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