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郑可欣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4月25日讯(记者 郑可欣)今天,记者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21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40件197人,不批准逮捕81件132人。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建华介绍,2021年,河北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70件487人,不起诉20件5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1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2人。其中起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量连续三年上升,2021年起诉270件,同比上升19.5%。
据介绍,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过去三年分别起诉176件、226件、270件;二是案件类型主要集中于商标类、著作权类犯罪,反映出简单复制假冒型案件居多,但利用新技术手段网络犯罪案件也逐渐增多;三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数量、类型与经济发达程度密切相关。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积极构建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综合履职模式。”侯建华介绍新变化下检察机关的主要做法:“省、市两级检察院陆续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部分基层检察院也成立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案组或指定专人负责,对知识产权案件开展‘一案四查’‘一案四评估’,突出强调对案件的全面审查。”
此外,认真落实重大刑事案件介入侦查工作机制,要求凡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均应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参与公安机关案件讨论,精准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对于涉知识产权类民事、行政案件,检察机关坚持优先办理、快速办理、专人办理的原则,严厉打击涉知识产权案件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
同时,省检察院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高法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完善两法衔接,形成保护合力。
侯建华介绍,下一步,河北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领域产品、生命健康产品等侵权假冒行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商业秘密以及涉新业态新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重拳出击,形成震慑。同时,强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稳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健全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为促进我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水平治理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