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4月22日消息,2022年第一季度,共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29件。从办案情况看,当前群众身边的安全生产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领域。
一是危化品领域特别是燃气安全隐患仍然突出。检察机关连续两年开展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2022年第一季度,共办理燃气安全公益诉讼案件897件。办案发现,老旧居民区、农村、夜宵摊等“用气大户”燃气安全隐患仍然突出,存在燃气报警器安装不到位、擅自更改燃气线路、“煤改气”设施建设中燃气管道与电力设备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守护平安祥和春节”专项活动,对燃气供应、运输、配送、使用等各环节隐患进行集中筛查,通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听证会及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加强治理、消除隐患。多地检察机关还针对加油站“扫码支付”、货车非法改装化身“流动加油车”、燃烧废机油取暖等各类安全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
二是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抓早抓小抓苗头仍待加强。经对近年来该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发现,几乎所有事故在发生前都有苗头出现,企业已存在安全风险隐患,违规违法生产行为多有发生,却未及时得到重视、整治,最终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针对该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方式,促进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隐患变成大事故。如,某地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线索调查核实中发现,某工程日常安全监管和检查工作存在漏洞,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致使出现工人生产操作不规范、高空坠物伤人现象,遂对该项目工地生产现状、安全管理制度等提出整改建议,同时督促行政机关关口前移,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三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难度大。交通运输领域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高发领域,由于涉及范围广,进行全方位监管和长效监管较为困难。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领域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如,公路减速带磨损缺失、钢钉裸露形成路面“钉子阵”,路口未设置必要交通指示牌,影响行车安全;渔港区域电线裸露横置于渔用道进出口、用电设备破损老化未及时维修,停靠渔船私拉电线,用电、用火不规范,影响渔港安全;铁路沿线乱搭乱建、乱耕乱种、漂浮物垃圾堆积,放养牲畜等,影响铁路运行安全。针对以上问题,多地检察机关开展水路、公路、铁路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监督,通过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沿线安全专项行动”等方式,推动有关部门能动履职、联动履职,提高处置解决安全隐患效率,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切实做到全方位监管、长效监管。一些检察机关还探索建立投诉举报奖励机制,进一步拓宽监督线索来源。
四是电梯等常见特种设备领域日常安全管理维护待加强。特种设备类型复杂多样,检察机关重点围绕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电梯、大型娱乐设施安全生产问题摸排线索、开展监督。如,某地检察机关对电梯的使用、保养、监管等各环节深入调查核实,针对城区高层建筑电梯存在紧急呼叫无应答、应答不及时,未张贴特种设备检验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张贴检验标志超期等安全隐患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有效监管,并对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踪问效。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还发现,一些地方儿童游乐园和海上娱乐场所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如,娱乐设施耐火等级不达标,运行环境不规范,海上冲浪、海钓、潜水等娱乐项目安全管理缺失,相关从业人员缺乏资质等。相关检察机关正在排摸线索、积极办理,促进消除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生产死角。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落实最高检第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持续紧盯群众身边的安全生产问题,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走深走实。
一是加大办案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能动履职、因事制宜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促进及时消除隐患。及时总结分析高危行业、重点行业、新兴行业以及其他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的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促进事前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二是深化内外协作。建立协调联动、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内外协作机制,加强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提升公益保护合力。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进一步凝聚共识、协同履职。探索建立第三方专业支持机制,在办案中做好相关评估、论证、检验、检测等工作。
三是提升办案质效。最高检对涉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公益诉讼案件,必要时直接立案办理,或者采取交办、提办、督办等方式办理,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形成统一指挥、统一调配、运转高效的办案格局。加强个案指导和类案研究,一体提升办案能力,以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的良好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