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常态化集中执行成果,提升执行质效,倾心尽力解决人民群众 “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3月29日,栾城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各执行团队提前谋划,深入排查案件线索,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做好前期准备。清晨6时,28名执行干警分两路赶赴被执行人住所地。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坚持释法明理与依法强制相结合,对不在住所地的被执行人,干警当即与其家属联系,并现场送达传票,让家属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到法院执行局。在做到文明执行的同时,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院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决心。
规避执行不可取,法院执行显威严。栾城区某专业合作社与刘某某等6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刘某兴等6人返还土地租赁费共计14.49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刘某兴等6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限期尽快履行债务。在这次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之一的刘某某拘传至执行局。起初,被执行人一直辩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企图通过拖延时间规避执行,执行干警耐心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并严肃告知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在强大压力下,被执行人刘某某最终表示愿意先期支付部分案款,其他5名被执行人也主动联系法院,签订长期和解协议,至此双方达成和解,案件得以执结。
“小标的”反映大民生,使命不达不收兵。部分案件标的虽小,但切实影响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在执行魏某与刘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时,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均未找到被执行人刘某踪迹,后通过多番摸排和寻访,最终找到刘某并依法将其拘传至执行局。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明确告知其必须严格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知道欠小钱也会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畏于法律权威,最终主动将6000元案款交到法院,案件执行完毕。
本次集中执行共计拘传4人,执结案件4件,执行到位12.36万元,有力震慑了部分抱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栾城法院将继续定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进一步完善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法治宣传,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