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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经济损失1.49亿元 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效显著

来源: 河北新闻网  
2022-03-17 09: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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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3月15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

  2021年,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全面规范市场秩序,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创建省、市、县三级示范单位1.9万家,制定《河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指引》,2298家大中型商超实现无理由退货,退货金额4.5亿元。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累计巡查企业44万家(次)查办案件551件;开展水电气暖行业收费检查,严查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政府明令取消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等违法行为,检查单位884家,退还1255万元。突出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教育培训、农药、护苗助老等广告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涉嫌违法线索1790条次。组织阿里巴巴、京东、美团等省内外电商平台召开“6·18”网络交易监管行政指导会议,督促平台依法合规经营;组织掌尚北国、中追码购等20余家省内外直播电商平台,召开“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期直播电商合规经营培训会,切实维护消费公平。

  2021年,全省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16万余件,办结率98.95%,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9亿元。全省消协组织加大消费纠纷调处力度,全年共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1423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90余万元。规范建成消费维权服务站2889个,16家重点企业和13家行业协会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消费者投诉联络站,涵盖会员企业8000家。定期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以及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预付式消费防风险等方面的消费警示提示。持续完善工作机制,维权效能不断提升。

  2021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整治、食用农产品安全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等行动、严查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等行为,全省共完成监督抽检食品抽样36.8万批次,食品药品安全群众综合满意度由2013年的58.48上升到2021年的83.18。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充装站等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杜绝了重大事故发生。针对质量安全风险较大的儿童玩具、学生文具、巴克球、水弹枪、假水、盲盒等网红产品,开展“护苗助老”专项行动,收到良好社会效果。聚焦房地产行业、汽车4S店销售企业、电信行业、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领域,严查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收集合同文本5314份,点评合同格式条款285条。组织开展粮食领域、教育培训机构、楼宇宽带等垄断专项整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保民生、保安全”为主线,聚焦电线电缆、食品、特种设备等领域12类违法行为,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各类违法行为,查办案件6.79万件,罚没款5.64亿元。

  此外,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还充分发挥省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作用,积极推进成员单位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省司法厅、河北银保监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联合推进金融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在石家庄、承德、衡水、廊坊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室(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637起,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省商务厅、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农村假冒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查处案件5305件,查扣违法食品58.2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网信办等八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同时,严格执行企业信用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将全省729.29万户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将19.45万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78万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者 张欣媛)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经济损失责任编辑:郑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