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称《方案》)出台,对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区划边界确定等做出详尽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切实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面积不断扩大,城市路网快速扩张,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不断变化,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难以适应城市管理的需求,亟须进行合理调整,重新划分声环境功能区。
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根据省、市要求,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并确定最终区划方案,形成了《石家庄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和《石家庄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年限原则上定位为2021年至2025年。
《方案》将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五种类型。《方案》紧扣城市总体规划,将划定范围确定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循环化工园区等9个区域,面积达2294.6平方公里。同时,《方案》明确石市不划分0类声环境功能区;对藁城区中心城区外乡村区域和高新区全域,进行了重新划分;长安区部分区域和栾城区部分区域,结合用地现状,进行了局部调整。(记者 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