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蔡洪坡 通讯员 李忠勇)2月10日,井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醉酒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案件。
当日22时许,井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在县城育才街设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一男子骑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由西向东开过来,遂令其停车进行检查。
经查,该男子许某驾驶的摩托车既无牌,又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口中散发浓重的酒味。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超过醉驾标准。据许某供述,当晚,因家务琐事心中不悦,在自家开的饭馆饮酒后骑摩托车回家,结果在途中被查获。
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静脉血样检测,静脉血液中酒精含量结果为 124.6mg/100ml,严重超出80mg/100ml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于是,民警当即给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及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期限通知单,并扣留摩托车。按照法律规定,许某不仅因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受到行政罚款处罚,而且还将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
井陉交警提醒:有些摩托车驾驶人对法律认知较低,认为酒驾只属于驾驶汽车,其实不然。摩托车与汽车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具有危险性,同样属于酒驾,达到醉驾标准,即属于醉驾,同样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此提醒公众,切勿拿生命当儿戏,骑摩托车要考取相应的摩托车驾驶证并挂牌,不得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更严禁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