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在省检察院召开。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红继出席会议并致辞。
1月10日,由河北省检察院牵头组织,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共同参加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在省检察院召开。会议围绕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工作中的创新做法、进一步形成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合力,共同助力美丽河北建设进行了交流研究。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红继出席会议并致辞。
梁红继指出,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检察机关与公安、环保、自然资源、水利等有关部门一道,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工作部署,围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利剑斩污”、“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活动,从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战线,全面展开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厉打击和震慑了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美丽河北建设贡献了力量。
梁红继强调,2022年是关键的一年,各相关单位要更加紧密合作,勇毅前行,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更大贡献。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立足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和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这一职能定位,积极履职尽责,坚定不移地筑牢首都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自觉将执法司法工作融入法治河北建设全局,充分依托“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跨部门信息汇集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协商,推动联席会议常态化、制度化,推动“行刑衔接”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开展。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联席会议上,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通报了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情况,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法制总队介绍了全省公安机关在“行刑衔接”方面的主要做法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分别结合自身工作作交流发言,并对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过交流研究,联席会议一致认为:新的一年,要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工作,努力在推动“行刑衔接”平台建设、信息共享反馈上实现突破;努力在加强“行刑衔接”同堂培训,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上实现突破;努力在解决“行刑衔接”工作重点、难点、堵点等问题上实现突破。(袁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