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检察机关,是你们的关怀让我们的生活重新获得了希望。”当河北省永清县检察院检察长、承办检察官钱福利将5万元救助金送到被救助人董某父亲手中时,董某父亲哽咽地说。
救助人董某父亲收到救助金后签订相关法律文书。
2020年9月,刑事被害人董某父亲向永清县检察院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收到申请后,该院听取了当事人意见,了解诉求,并协调当地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了解。经核实,董某自幼智力低下,其77岁老父亲身患残疾,常年吃药,二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
“被害人董某在刑事案件中身心遭受严重伤害,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与救助,父女二人生活更加困难。”了解案情后,该院检察长钱福利亲自办理了这起国家司法救助案,到董某家中和村委会实地了解情况,指导董某父亲提交申请司法救助明材料。为争取救助金早日发放,还多次与县委政法委、县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用最短的时间将司法救助金5万元发放到董某手中。
“钱福利检察长不是我们村的人,又那么忙,都那么关心我们村的村民,我作为村支部书记,更要照顾好老董家的生活,要不坐在村支书的这个位置上都觉得心中有愧。”董某所在村党支部书记感慨地说。
在检察机关的带动下,该村党支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帮助董某一家解决生活困难的措施和办法。由于董某父母结婚时没有办理结婚证,致使董某的户口二十多年来无法登记,董某母亲已经去世,要想为董某上户口,只有为他们做亲子鉴定。于是村两委班子带着董某父女,到北京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董某的户口终于登记上了,困扰董家二十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随后,该村又协调解决了董某一家的特殊人群低保问题。
目前,董某父女除了县检察院协调解决的5万元司法救助金外,还有民政部门每月按时发放的960元特殊人群低保资金作为保障。董某父亲利用司法救助金养殖了四十多只山羊,有了家庭经济来源,董某父女的生活衣食无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