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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有温度 “强制腾房”变和解

来源: 长城网  
2021-12-16 14: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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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朱婧伟)12月14日,裕华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坚持将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相结合,变“强制腾房”为“执行和解”,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执行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裕华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张忠雄利用网络查询和实地调查的方式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有一处房产,遂对该房屋进行查封。在执行干警多次对王某某释法明理后,其仍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张贴查封公告及迁出房屋公告,但被执行人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据了解,该案申请人为一名90后年轻人,急需该笔执行款维持日常生活开支,而被执行人王某某是一名近70岁的老人,因涉及诉讼纠纷较多,也未履行相关义务。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积怨很深。在此次开展的全市法院清腾退房屋、交付房屋统一行动中,裕华法院将该案作为重点执行案件。

  12月14日,执行局副局长李占强、执行干警张忠雄前往被执行人住处准备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到达执行现场后,被执行人仍在诉说着自己遭遇的不幸,执行干警耐心倾听被执行人的诉说,在使被执行人心理得到慰藉的同时,向其详细阐明拒不履行将给今后生产生活等带来的不利影响,持续释放“主动履行与被动执行大不相同”的鲜明信号,敦促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看到执行干警要动“真格”了,被执行人王某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向执行干警表示,其儿子专程从北京赶回石家庄为此事积极筹措执行款,希望法院能给予一定宽限期,如到时仍无法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再拍卖其房屋。

  了解这一情况后,考虑到被执行人年纪较大,且有积极偿还执行款的意愿,执行干警随即调整执行方案。在法院的主持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再次协商,经申请人同意,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先行支付部分执行款,剩余钱款将在一周内履行完毕。当日下午被执行人王某某向法院账户打入近80多万元执行款。就这样,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起决定强制腾房的案件,最终达成双方执行和解。

  腾房案件是执行案件中的难中之难,该案的执行不是机械执行,而是转变思路,通过有温度、有人情的执行工作,有效平衡了执行力度和执行温度之间的关系,使案件得以高效、平稳推进,得到了双方当事人对执行干警工作的认可,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善意执行的理念。

关键词:裕华,腾房,执行案款责任编辑:郑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