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部12月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去年7月全国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各级公安机关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为着力点,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受立案、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改革,不断加强对执法源头、执法过程和执法质量管控,有效防止执法问题发生。截至今年11月,全国公安机关已配备专职法制员1.6万余名、兼职法制员7.3万余名,较好地发挥了执法办案“质检员”作用。
发布会通报,各级公安机关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以刑事手段违规插手经济纠纷,违规“查、扣、冻”等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组织开展刑事案件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督查,查纠了一批有案不立、降格处理等问题。针对异地执法协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出台《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针对逐利执法、争抢案件问题,制定出台了《公安机关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
在网上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系统升级完善方面,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完善细化执法风险和执法问题预警提示、异常执法数据动态监测功能,普遍应用执法记录仪、案卷智能保管柜等信息化设备,有效提升了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效能。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794个,完成率91.3%。在抓好建设的同时,健全落实使用管理制度,实现重大安全事故“零发生”。同时,依托管理中心打造信息全链条共享、办案资源相对集中、警种部门高效协作的“一站式”办案运行模式,全面提升打击效能。
在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方面,全国公安机关大力推进执法实战大练兵,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民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创新开展情景式执法实战训练,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董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