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徐朝阳)“我们以前是合伙人,现在也算朋友,我拿她衣服,就想卖点钱。”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刑侦一中队在接到报警后,经缜密侦查,快速出击,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
11月22日15时许,信都公安分局刑侦一中队接赵某某报警称,其住处的衣服被盗。经了解,其住于泉南大街某小区,之前摆摊卖衣服,近期发现屋里的衣服在陆续减少。据初步测算,丢失的衣服价值5000余元。
民警通过调取小区监控发现,11月21日6时36分,有一名女子骑电动自行车进入赵某某住处的单元口,6时50分走出,手抱一个麻袋,装上车后便离开小区。
经询问赵某某,其称该女子是之前一起卖服装的合伙人陈某某,两人是朋友,前两天还在为她现在的生意帮忙。11月29日9时许,民警在确定陈某某身份及住址后,迅速前往抓捕。在达活泉斜街某小区,民警迎面碰上陈某某正在自家楼前的停车场翻看衣服,立即包围上前,将陈某某人赃并获,当场缴获盗窃的各类衣服19种220件。
经讯问,陈某某如实供述,因和赵某某接触较多,对赵某某经常忘记锁门及清早出门进货的习惯非常了解,为了图财,她先后2次前往赵某某住处盗窃服装。此时,陈某某对自己的偷盗行动,感到无比羞愧。
11月30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交友要慎重,益友而友之;个人信息要少外泄,关好门窗防窃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