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社会通报第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2021年7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1471件,同比增加60%。其中,最高检填报273件,省级检察院填报2260件,市级检察院填报6610件,基层检察院填报22328件,分别占比0.9%、7.2%、21%和70.9%。
相较于前两个季度记录报告情况,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介绍了三季度记录报告的特点。
一是记录报告内容绝大多数是对检察办案等情况的过问了解以及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督促,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较少。从总体情况看,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督促依法公正办案29110件,占比92.5%;反映干预插手检察办案969件,占比3.1%;在非工作时间、非办公地点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1392件,占比4.4%。
二是省级检察院记录报告数量呈递增态势。随着第二批全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深入开展,各省级检察院深入开展“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狠抓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全国省级检察院7月记录报告430件,同比增加76%;8月记录报告688件,同比增加273%;9月记录报告1142件,同比增加405%,增量部分绝大多数为教育整顿期间自查补报数据。
三是记录报告对象主要来自检察系统外部。从被记录报告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检察人员3465人,占比11%;非检察机关人员28006人,占比89%,绝大多数检察人员能够按照要求做到自己首先不过问或干预、插手其他人员办理案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检察机关逐步形成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该负责人表示,2021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31264件,同比增加204.2%。其中,最高检填报818件,省级检察院填报5008件,市级检察院填报25750件,基层检察院填99688件,分别占比0.7%、3.8%、19.6%和75.9%。
对于下一步工作,该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压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主体责任,加强科学管理,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成果运用,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一体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李楠楠、薄晨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