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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法院为11名农民工讨薪20万元

来源: 长城网  
2021-11-14 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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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忠勇 康鹏程)11月9日,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为申请执行人严某等11名农民工讨回工薪20万元,并通过代理人将此执行款一一发放到当事人手里。

  2019年4月28日,被执行人刘某某等4人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山西省平定县某村进行清理河道施工,申请执行人严某等11名农民工为其干活,但干了活之后,共欠20万元劳务费没有给付,经多次索要未果。经起诉,今年6月23日,井陉法院作出判决,由刘某某等4人分别给付严某等11名农民工劳务费共计20万元。可在判决生效后,该4人仍未履行给付义务,随后进入执行程序。

  立案后,由于此案属于涉民生案件,关系11名群众的切身利益,执行干警把执行此案作为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立即向刘某某等4名被执行人实施传唤,并发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经财产调查,未发现4人在银行有可供执行的资金。于是,便发动申请执行人提供其财产线索,很快有人提供当时在承揽此项工程时,4人曾给某村村委缴纳一部分工程质量保证金。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人员设法与该村干部取得联系,并约定8月31日到村见面。

  该村是地处冀晋交界山西省平定县的一个行政村,从井陉至该村有50多公里路程。8月31日凌晨6时,两名执行干警冒雨开车出发。经过工作,村干部表示积极协助法院工作,执行干警依法冻结这笔工程质量保证金。返回法院后,执行干警又将4名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

  “集中执行百日攻坚”行动开始后,执行干警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此案的办办理力度。经过大量工作,11月4日,某村村委协助将20万元打到法院指定账户。执行干警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减少人员接触,特按姓名和工薪金额造册,然后让一名代理人将执行款领回分发给11名农民工。

关键词:井陉法院,执行责任编辑:蔡洪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