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0日,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再次以违反国际礼让原则,撤销了纽约东区法院2013年作出的责令河北维尔康制药公司及其母公司华药集团对原告动物科学产品公司三倍损失赔偿1.53亿美元的一审判决,退回案件并指令地区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且不得再次起诉。至此,这起持续近17年,涉案金额9亿余元人民币,历经一审、二审 、再审和重审的美国对华反垄断第一案,华药集团又迎来了新胜利。这一可以纳入中美法律教科书的案例,给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带来什么启示?长城新媒体集团与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联合推出“政法名师说”系列访谈节目,本期节目聚焦疫情常态化下,中国企业走出去该如何维权。
访谈现场。
访谈现场。
在涉外合同条款约定完善的基础上,如果企业属于守约方,应当积极运用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企业属于涉嫌违约的一方,不应当片面地逃避诉讼,应积极处理项目各方当事人的纠纷。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国际法商系副主任 张晓冬
企业在聘请律师把关涉外合同的同时,应聘请涉外律师通过专业渠道进行专业的深入的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投资东道国政治、经济、人文环境特别是东道国的投资政策、法律环境、税收政策后,才可以确定投资的架构和路径。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国际法商系国际经济法教研室主任 殷雁双
张晓冬和殷雁双表示,因为全球疫情,海外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单纯凭借经验判断对外投资的风险,显然具有太多局限性。企业除了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性质、规模、影响等提前预测外,还要采取积极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