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通讯员 朱婧伟)近日,石家庄裕华法院槐底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为同父异母的三兄弟续上一段迟来的兄弟情。
原来,刘某与被继承人王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生育两子,王一、王二(化名)。2018年3月被继承人王某去世,其名下留有一套单位福利房。王某去世后,其单位统一组织办理福利房产权登记证书,王一、王二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单位,经审查答复结果为王某的干部履历表中显示其还有一个儿子王某林,王某林不到场,无法办理房产证。父亲还有一个儿子?自己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这一情况让王氏兄弟俩一头雾水,询问母亲刘某也是一无所知。为顺利继承父亲留下的房产,刘某、王一、王二咨询律师后作为原告将王某林起诉至本院。
“法官,要不是因为办房产证,我们和母亲都不知道父亲是再婚,而且还有一个儿子。我母亲已经80多岁了,对这件事根本无法接受,父亲的房子现在就差这一个环节不能办房产证,这可怎么办呀?”王二找到该案承办法官赵莉讲述了家中的情况。
赵莉分析案情和证据材料后,一方面向户籍部门核实王某的户籍信息,一方面让王氏兄弟向其父王某山东老家的亲戚打听消息,查找王某林的线索。经过多方了解,王氏兄弟得知王某林现在山东A村生活。赵莉团队工作人员随即前往A村找到该村委会书记,据书记所述王某林在六十年代末跟随其母亲辛某改嫁到本村,后跟随其继父姓氏,改名为杨某,其母辛某已于2011年去世。村委会对此情况出具了书面证明。为了进一步核实王某林的身份信息,团队工作人员又前往辛某娘家所在村,该村的村干部也证实了辛某带着王某林改嫁至A村生活的情况。根据上述线索和调取的户籍信息,团队工作人员最终找到了王某林,即改名后的杨某,在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法律权利义务后,杨某表示要继承父亲的遗产。
开庭当日,杨某的子女陪同其从山东来到法院,在法庭上王氏兄弟和同父异母的杨某这才第一次见了面,三兄弟都有意愿通过协商解决,但王氏兄弟认为房子系父亲与母亲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杨某未对父亲尽过赡养义务,最多补偿杨某1万元;杨某认为不是其不愿赡养父亲,是根本无法联系,如有联系肯定会赡养父亲,所以应按照法律规定继承。承办法官赵莉从双方的亲情关系、可能面临的诉讼成本等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打破了调解僵局。在赵莉的努力下,三兄弟基本达成了一致。
原告刘某因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未到法院,王氏两兄弟不敢贸然为母亲做主签署调解协议,于是赵莉又与当事人前往刘某家中继续进行调解,讲明法律规定,耐心做工作。最终各方当事人均同意:刘某、王一、王二给付杨某4万元房屋折价款,杨某放弃对诉争房产的继承,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就这样,一起继承纠纷圆满解决,一段亲情得以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