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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法院:进校园宣判一起交通肇事案

来源: 乐亭法院  
2019-06-12 1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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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宝文 李莎

  6月3日下午,乐亭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到乐亭县第二中学公开宣判一起交通肇事案,现场二百余名师生进行了旁听,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法制教育课,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意识。

  本案中受害人吕某和杨某系乐亭县第二中学在校学生。2018年10月27日2时许,2人骑二轮摩托车行驶到乐亭县东门红绿灯口处,与被告人罗某驾驶的半挂车相撞,造成吕某和所搭载的杨某死亡。因受害人吕某所驾驶的摩托车撞击在被告人罗某所驾驶的半挂车第四轴左侧组轮外轮,罗某当时未发觉事故发生,驾车驶离现场。案发当日乐亭县公安局对罗某刑事拘留。

  此案公诉到乐亭法院后,乐亭法院高度重视,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决定在乐亭县第二中学公开宣判此案,并取得了学校的支持。从而让师生从血的教训中汲取教训,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交通意识和安全意识,

  乐亭法院一直注重青少年审判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建设平安校园,他们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以案析理,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引导师生学法、懂法、守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关键词:乐亭法院,进校园,宣判责任编辑:冯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