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单眼女教师终审告赢教育局
王丽一案终审判决,驳回教育部门上诉 由于“右眼义眼无眼球” 导致体检不合格,做了8年多幼儿园老师的王丽(化名)无法通过教师资格认证。王丽于是将浙江金华市教育局、义乌市教育局起诉到法院。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撤销金华市教育局和义乌市教育局作出的决定,义乌市教育局在判决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重新对王丽的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后金华市教育局、义乌市教育局上诉到金华市中院。近日,金华市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事件 女教师的“单眼”之殇 王丽是一名单眼视力障碍者,因为视神经疾病导致右眼失明,2008年前后,她成为了一名幼儿园教师。据王丽介绍,2008年前后有关部门对于上岗教师是否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还没有硬性规定。2012年后,幼教管理开始趋于严格,她根据考证的相关要求,花了两年半时间去读了学前教育专业的大专,后来报名参加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并通过了笔试和面试。 但没有想到的是在体检环节却出了问题。2015年7月,她到义乌市中医院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在体检表的视力检查项目中,医生凭着王丽仅单眼有视力,在体检表的医生签字栏里写上了“不合格”。后她又接到义乌市教育局的电话通知:体检不合格,认证不能通过。 为了能拿到教师资格证,王丽向义乌市教育局申请颁发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但义乌市教育局回复称,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第三章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项目及要求,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此前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义乌市教育局人事科一负责人告诉北青报记者,拒绝的原因是王丽的身体不合格,医院给教育局的体检结论是王丽的体检不合格,因此按照医院的结论,教育局才对王丽不予发证。 王丽又向金华市教育局提出行政复议,金华市教育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义乌市教育局的决定。 诉讼 起诉教育部门一审胜诉 因为对这个结果不认可, 王丽委托律师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义乌市教育局和金华市教育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撤销义乌市教育局作出的不认定她教师资格的行为和金华市教育局维持义乌市教育局决定的行为。 2016年11月17日,该案在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当天的庭审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义乌市教育局副局长、金华市教育局副局长分别出庭。 在庭审中,义乌市教育局辩称,义乌市教育局依法委托县级以上医院对王丽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为不合格,依据该体检结论,教育局作出不予认定其教师资格的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金华市教育局辩称,其已依法履行了对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审查职能,义乌市教育局作出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今年3月,婺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义乌市教育局认定王丽体检不合格,教师资格认定不能通过的依据为《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王丽体检结果为右眼义眼无眼球,该检查结果并不属于该文件规定的不合格情形,义乌市教育局没有审查体检结论是否符合该文件规定的相关情形,便直接以检查医院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为由,作出不予认定教师资格决定,依据不足。 金华市教育局没有审查王丽体检结果是否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合格情形,作出维持义乌教育局不予认定王丽教师资格的复议决定,依据不足,应予撤销。 最终,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撤销金华市教育局作出的维持义乌市教育局不予认定王丽教师资格的复议决定和义乌市教育局作出的不予认定王丽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决定。义乌市教育局在判决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重新对王丽的教师资格重新进行认定。 一审宣判后,金华市教育局、义乌市教育局上诉到金华市中院。 终审 驳回教育部门上诉 二审中,义乌市教育局称,王丽右眼无眼球能否认定体检合格,虽然一审法院没有委托司法鉴定,也没有咨询医学专家就进行判决,但是义乌市教育局和金华市教育局为慎重起见,在一审判决之前就该问题通过浙江省教育厅委托医院和高校招生中心体检组医学专家进行论证,论证结论为:“单眼无眼球的情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应判为不合格”。 金华市教育局则表示,从医学角度分析,相比青光眼等眼病,义眼无眼球对于视力的不利影响更大,属于五官不端正的范畴,而五官不端正应该依法被确认为体检不合格。将眼球摘除列入体检不合格情形,更符合为满足实际教育教学需要而设定体检标准的初衷。 王丽则称,她多年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工作认真,完全具备相应的幼儿园教育教学能力,可以胜任幼儿教育工作。 近日,王丽的代理律师周亦鸣收到了金华市中院邮寄来的判决书,判决书显示,金华市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义乌市教育局作出不予认定王丽教师资格的决定是否合法,金华市教育局作出的复议决定是否合法,以及上诉人要求一并审查的《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是否合法。义乌市教育局并没有对王丽体检结论是否符合规定的情形进行审查,就以体检医院的结论作出不予认定教师资格决定,依据不足,金华市教育局作为复议机关,没有审查义乌市教育局作出的证据是否充分、依据是否合法,就作出维持的决定也属于依据不足。 最终,金华市中院最终驳回金华市教育局、义乌市教育局的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判决结果,王丽说她希望能早日拿到教师资格证,更希望义乌教育部门不要因为诉讼来为难她。 对话 王丽:怕他们因诉讼难为我 北青报:目前知道判决结果了吗? 王丽:已经知道了,律师已经把判决书拍了照发给我看了。 北青报:教育局这边联系过您吗? 王丽:目前他们还没有主动联系我,判决书上说的是在判决生效半个月之内对我的教师资格申请重新进行认定,看来还要等几天时间。 北青报:终审胜诉了,现在心情怎样? 王丽:虽然不像之前一审的时候那么激动,不过还是很高兴的。不过现在我还是有点担心的,说实话我还有一点害怕,怕他们因为这个诉讼为难我,我也不敢去找他们。这几天义乌这边天天下雨,也不方便出去,如果他们不联系我,我打算去找教育局一趟,问一下我的事情。 北青报:以后有什么打算吗? 王丽:现在就是等教师资格证拿到手才能决定,如果无证上岗的话就跟打临时工差不多,比如做保育员那种就没意思了,等到有了证件到时候再考虑决定吧。 本版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
关键词: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局,单眼,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认证,终审判决,教师资格证,女教师,高校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