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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官重要的职责是防范错案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7-06-02 1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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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 记者周斌 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近日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刑事审判工作改革,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更加有力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周强指出,当前,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要深入总结工作经验,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刑事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切实服务和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分析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提高刑事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

周强强调,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适应法治文明进步趋势,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程序公正等原则和理念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体现在每一个司法裁判上。要深刻认识到刑事审判最大的风险是发生错案,刑事法官重要的职责是防范错案,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牢牢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真正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坚持全案考察、综合衡量、精细权衡,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确保宽严有据、宽严适度、罪责刑相适应,防止机械办案,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公正裁判赢得人民群众支持认同。

周强要求,要深化刑事审判工作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刑事审判工作改革发展。要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司法证明实质化和控辩对抗实质化,确保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使庭审真正成为解决罪、责、刑问题的核心环节。要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和刑事速裁、量刑规范化等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推进刑事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发展完善。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提高刑事审判工作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刑事案件证据标准体系建设,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提升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

关键词:罪责刑相适应,控辩对抗,刑事司法,刑事追究,法官,刑事审判职能,实质化,罪刑相适应,庭审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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