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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泄题案”让更多人慑于法律的威严

来源: 法制网 作者: 2016-06-07 1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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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确认遭遇“泄题”。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作弊入刑施行以来,首次大规模有组织考试舞弊案件,涉案考生达600多人。湖北省公安机关近期在公安部的督办下侦破此案,捣毁多个考试舞弊团伙。目前,这一案件正移送司法机关。所有涉案考生已全部被取消成绩,后续还将依法依规受到应有处罚。

今天,举国关注的一年一度的高考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与之相关的话题早就在各大网站、微信朋友圈以及QQ群之间热传,谈论最多的莫过于“作弊入刑”。就在这关键时期,被称作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的“组织考试作弊罪”团伙第一案,即“考研泄题案”被媒体曝出并得以确认,更是把“作弊入刑”的话题推向了热议的高潮。

如此庞大的团伙组织作弊案被查处,揭开了组织考试作弊背后的黑色链条。犯罪嫌疑人从窃取题目再到贩卖试题等一路走过来,可谓胆大妄为、利欲熏心,虽然打着培训班的旗号、混入30%的非真题题目掩人耳目,但无异于掩耳盗铃,最终还是掩盖不了组织作弊的犯罪事实,逃脱不了锒铛入狱的结局。案件最终被查处,偶然之中带有必然,但是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打掉作弊团伙11个、涉及考生600多人、非法利润超百万,上述任何一个数据都令人震惊,使人深思。

为什么“作弊入刑”后,这些人还敢如此铤而走险?除了利益驱使之外,估计更多的还是侥幸心理在作怪,自认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这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作弊入刑”尽管已经正式实施,但还没有在实际生活中产生足够的震慑力,那些参与的培训组织也好、考生也罢,都没有把“作弊入刑”当回事。

就在前不久,济南崂山区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某培训学校工作人员王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对社会而言,这也是宣传“作弊入刑”的最佳反面例子。谁破坏考试规则、损害考试公平,都应当得到惩处,这是对那些辛苦多年、专心备考的考生最好的支持与鼓励。

法律规定“作弊入刑”,根本目的并非在惩处犯罪,而是旨在通过惩处犯罪达到震慑和预防犯罪的目的。只有更多的人慑于法律的威严,不敢为、不愿为,“作弊入刑”的功能方能得到实现。如今,高考正在进行之中,“考研泄题案”如同一碗醒脑汤,给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以警醒,在查处此案的震慑下,希望能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考试氛围。当然,要完全摧毁组织作弊背后的黑色利益链条,对相关职能部门都是一大考验,也是一大课题,需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精准打击,更需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持久查处,这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一环,应当付出,也值得付出。

(责任编辑:柯榜凯)

关键词:泄题,作弊入刑,考生,考研泄题案,团伙,法律规定,此案,招生考试,考试作弊,犯罪嫌疑人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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