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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道堂”特大集资诈骗案:主犯被判无期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5-12-16 13: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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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6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警方破获了一起涉嫌非法集资13亿元的案件:金道堂案。近日,此案一审已经结束,并进行了公开宣判。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回民区钱氏金道堂食品经销部非法集资一案公开进行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齐某某、钱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等六人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到2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9万元到4万元不等;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在案查封、冻结、扣押的相关财物将依法予以处理。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齐某某、钱某某、李某某等使用“买一赠二”的经营模式,通过诱使消费者购买保健品成为会员,将赠品放在金道堂寄存代卖,并按期获得高额返利的形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大量资金。自2011年6月23日至2014年6月5日期间,共计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13亿4269万4782元,参与集资者高达11万6484人次。案发后,部分被告人还将非法集资款项予以转移。

  由于案发时,部分被害人还能从“金道堂”获得返钱,导致他们对查封“金道堂”不太理解。但公诉方在庭审中出示的证据显示,“金道堂”不仅不存在盈利,反而存在巨额亏损。截至2014年9月,呼和浩特市警方共冻结涉案资金近3亿元,查封、扣押、冻结各类涉案资产价值总计3000余万元,包括奔驰汽车两辆,路虎汽车一辆,房产14处。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齐某某、钱某某等4人当庭表示上诉。政府相关部门将择机成立清算工作组,根据二审结果,依法清算查扣、冻结的涉案资金和财物,并将对受害人进行返还。

关键词:非法集资,诈骗罪,清算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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